业务公告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《普通高等学校产教融合工作指引》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
各会员单位、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(试行)》相关规定,经公开征集、自愿申报、专家论证等程序,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已组织专家对《普通高等学校产教融合工作指引》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,所申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。现批准立项,特此公示。
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。任何单位(加盖公章)和个人如对公告内容持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。
联系人:薛晓婧
联系电话:010-82289129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217室
中国高等教育学会
2025年10月24日
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《普通高等学校产教融合工作指引》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.pdf


 
        